融资融券基础篇
1、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以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借入上市证券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与现有证券现货交易模式相比较,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
2、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交易有什么区别?
(1)投资者进行普通证券交易,买入证券时,必须事先有足额资金;卖出证券时,则必须有足额证券;而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当投资者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
(2)投资者进行普通证券交易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因此不需要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而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作为担保物。
(3)投资者进行普通证券交易时,股票下跌而带来的损失不会超过自有本金;而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因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保证金借入资金或证券进行信用交易具有财务杠杆放大效应,有可能使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该损失将远远超出普通交易可能带来的损失,甚至会损失全部本金。
(4)投资者进行普通证券交易时,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而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只能在与证券公司约定的范围内买卖证券。
3、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在客户办理融资融券业务前,应当办理客户征信,了解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对相关材料予以记载、保存。
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参与证券交易时间未满6个月(含)以上,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的股东、关联人等,我司不予开立信用账户。
4、哪些证券公司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而且证券公司下属的营业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也有资格规定。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因此,投资者必须到具备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融资融券业务。具备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名单可通过公开信息披露渠道和证券公司网站获得。
5、什么是信用证券账户?
信用证券账户是投资者为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的证券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
投资者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且与其普通证券账户的开户人姓名或名称保持一致。
6、什么是信用资金账户?
信用资金账户是投资者为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在证券公司指定存管银行开设的资金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
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
7、什么是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是投资者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融出的证券。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符合条件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和其他证券,经证券交易所认可,都可以作为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
证券公司可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并公布本公司允许的标的证券。
8、什么是保证金?
保证金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时,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一定比例的现金或公司认可的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其市值为基础,按照证券公司公布的折算率进行折算,证券公司公布的折算率不得高于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折算率。
9、哪些证券品种可充抵保证金?
经交易所认可的股票、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国债以及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可以充抵保证金。
同时,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状况以及投资者的资信等因素,自行确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但其自行确定的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10、什么是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
可冲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是指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进行折算的比率。
投资者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
投资者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交易所规定的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品种 |
折算率 | |
A股 |
上证180指数成份股 |
不超过70% |
非上证180指数成份股 |
不超过65% | |
深证100指数成份股 |
不超过70% | |
非深证100指数成份股 |
不超过65% | |
被实行特别处理和暂停上市的A股 |
0% | |
基金 |
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
不超过90% |
其他上市基金 |
不超过80% | |
债券 |
国债 |
不超过95% |
其他上市债券 |
不超过80% | |
权证 |
权证 |
0% |
需要指出的是,证券公司可以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自行确定各类充抵保证金证券不同的折算率。
案例1:某公司公布北方创业的折算率为55%,客户提交10万元市值的北方创业作为保证金,则客户信用账户中保证金金额为多少?
答:10万×55%=55000元。
案例2:A投资者向信用账户中存入现金1万元和5000股万科,万科市值10元/股,折算率为70%。此时该客户保证金为多少?
答:保证金=现金+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保证金折算率
故:保证金金额=1万元现金×100%+5000×10×70%
=45000元
11、什么是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投资者进行每一笔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应以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限。其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其中,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案例: A投资者向信用账户中存入现金1万元和5000股万科,万科市值10元/股,折算率为70%。A投资者以市价15元/股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深发展3500股(折算率为80%,融资买入保证金比例70%)。当日日终,万科收盘价10元/股,深发展16元/股,利息及费用忽略不计。问:该投资者信用账户保证金可用余额是多少?
答: A客户可用保证金余额
=10000+5000×10×70%+(16-15)×3500×80%
-15×3500×70%
=5450元
12、什么是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可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用于控制投资者初始资金的放大倍数,投资进行的每一笔融资、融券交易交付的保证金都要满足保证金比例。在投资者保证金金额一定的情况下,保证金比例越高,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少,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13、什么是融资保证金比例?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根据交易所规定,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证券公司可在不超过此比例的基础上,自行确定相关融资保证金比例。
案例: A投资者向信用账户中存入现金1万元和5000股万科,万科市值10元/股,折算率为70%。此时A投资者拟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深发展(折算率为80%),深发展市价15元,融资保证金比例为70%。该投资者可融资买入深发展多少股?
答:可融资买入金额=保证金金额/融资买入标的证券保证金比例
故:可融资买入深发展金额
=(1万元现金×100%+5000×10×70%)/70%/15
=45000/0.7/15≈4285股
14、什么是融券保证金比例?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根据交易所规定,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证券公司可在不超过此比例的基础上,自行确定相关融券保证金比例。
15、什么是担保物?
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保证金以及投资者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整体作为投资者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即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内的所有资产构成其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16、什么是维持担保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投资者的担保物价值与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案例: A投资者向信用账户中存入现金1万元和5000股万科,万科市值10元/股,折算率为70%。A投资者以市价15元/股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深发展3500股(折算率为80%,融资买入保证金比例70%)。当日日终,万科收盘价10元/股,深发展16元/股,利息及费用忽略不计。此时,客户维持担保比例如何计算?
答:客户的维持担保比例
=(10000+5000×10+3500×16)/(3500*15)
=220%
17、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有何具体规定?
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
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投资者资信状况等因素,自行确定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
18、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规定标准时,证券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当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投资者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且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公司将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投资者担保物,不足部分还将向投资者追索。
19、投资者从信用账户转出资产受到什么限制?
由于投资者以信用账户中的所有资产作为融资融券的担保,因此,当投资者从信用账户中转出资金或证券时,须经证券公司审核同意,并受到账户维持担保比例的限制,即只有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部分的资产才能从信用账户中转出,且转出后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20、证券公司何时实施强制平仓?
当投资者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10%时,立即执行强制平仓。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且投资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及时、足额追加担保物,证券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资产予以平仓。融资的,卖出证券归还资金;融券的,买入证券归还融券,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平仓停止条件。
21、什么是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是指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的各项基本情况(身份、资产、收入等),授予投资者一定的额度,该额度是投资者能在证券公司融到资金和证券数量的上限。证券公司会根据投资者资质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授信额度。
22、《融资融券业务合同》有哪些内容?
投资者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向一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下列事项:
①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和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
②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
③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
④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
⑤融资买入证券和融券卖出证券的权利处理;
⑥其他有关事项。
23、投资者申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应当满足什么基本条件?
投资者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资者申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前,应当已经持有普通证券账户,且已经在该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达6个月以上;账户资产达公司规定要求。
②投资者申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时提供的姓名或名称以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其普通证券账户一致。
③通过证券公司的客户征信程序,符合证券公司规定的条件。
24、投资者如何开立信用证券账户?
投资者开立信用证券账户的程序如下:
①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出开户申请;
②证券公司办理客户征、授信;
③证券公司审核通过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配号申请;
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符合要求的配号申请予以配号;
⑤证券公司收到信用证券账户号码后印制信用证券账户卡并交付给投资者。
25、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的关系是什么?
信用证券账户独立于普通证券账户,是新开的证券账户。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如果提供的保证金是可冲抵保证金的证券,需将这些证券从普通证券账户划转至信用证券账户;融资融券交易结束后,剩余的担保物需转回至普通证券账户中;在融资融券期间,经证券公司同意,投资者可将超过维持担保比例300%以上部分的担保证券转回至普通证券账户。
26、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可用于哪些业务?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和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也不得用于参与定向增发、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赎回、债券回购等。
27、投资者如何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必须按照第三方存管的方式,与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客户信用资金存管协议。
证券公司审核通过后,由证券公司通知商业银行为投资者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投资者为法人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证券公司办理开户申请,在证券公司审核通过后,由证券公司通知商业银行为投资者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
28、投资者如何提交担保证券?
投资者可以委托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出担保证券提交的证券划转指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证券公司指令,于日终记减投资者普通证券账户,记增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并相应维护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
29、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为多少?
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自客户实际使用资金或证券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0、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分为融资买入申报和融券卖出申报两种。融资买入申报内容应当包括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②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③标的证券代码、④买入数量、⑤买入价格(市价申报除外)、⑥“融资”标识、⑦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融券卖出申报内容应当包括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②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③标的证券代码、④卖出数量、⑤卖出价格(市价申报除外)、⑥“融券”标识、⑦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其中,上述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31、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是否有限制?
投资者在融资买入证券时,需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①证券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可供融出;
②投资者加上本次融资金额的累计融资余额不超过授信额度;
③融资买入品种属于标的证券;
④执行该笔交易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当时账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
32、投资者融券卖出是否有限制?
投资者在融券卖出时,需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①证券公司有足够的证券可供融出;
②投资者加上本次融券金额的累计融券余额不超过授信额度;
③执行该笔交易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当时账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
④委托价格满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价格要求。
33、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有什么限制?
证券交易所规定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自动撤销。
融券期间,投资者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与融券卖出标的相同证券的,卖出该证券的价格应符合上述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34、证券暂停交易对融资融券有何影响?
在融资期限届满时,如果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恰逢停牌,则客户无法通过卖券还款(买券还券),还款(还券)期限相应顺延至该证券恢复交易,期间相应的融资利息(融券费用)由客户承担。融资融券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5、证券终止交易对融资融券有何影响?
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的证券预定终止交易,且最后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前的,融资融券的期限缩短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融资融券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6、投资者如何了结融资交易?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者卖券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资金。投资者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按照其与证券公司之间的约定办理;以卖券还款偿还融入资金的,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证券公司卖出证券,结算时结算登记机构直接将投资者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账户。
需要指出的是,投资者通过担保物卖出的方式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资金,须优先偿还同种证券融资欠款。
36、投资者如何了结融券交易?
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者买券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证券。投资者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其与证券公司之间的约定以及交易所指定证券登记结算结构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买券还券偿还融入证券的,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证券公司买入证券,结算时结算登记机构直接将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需要指出的是,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资金除了用于买券还券,不得另作他用。
37、融资融券规模有何限制?
为防范市场过度波动风险,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对单只证券的融资融券规模进行了以下限制:
①单只股票的融资监控指标达到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该股票的融资监控指标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单只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融资监控指标达到7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融资监控指标降低至7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②单只股票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股票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该股票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单只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融券余量达到其上市可流通量的75%时,交易所可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融券余量降至7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38、投资者办理信用证券账户销户有什么条件?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注销信用证券账户的,或者证券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和融资融券合同约定注销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应当在注销信用证券账户前了结全部的融资融券交易。
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后有剩余证券的,在信用证券账户注销前,投资者应当申请将剩余证券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划转至其普通证券账户。
39、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卡遗失、账户注册资料变更时如何处理?
投资者需要办理信用证券账户卡遗失补办、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等业务时,由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负责办理。
40、融资融券合约到期后,投资者应如何操作?
融资融券合约的期限自投资者实际使用资金或者证券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融资融券合约到期后,投资者须偿还全部剩余融资资金和融券证券及相关费用。
41、融资融券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包括什么内容?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根据证券公司在前一交易日22:00前报送的数据汇总,向市场公布以下信息:
①前一交易日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资买入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余量等信息;
②前一交易日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总量信息。
42、持有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的投资者如何履行信息报告、披露等义务?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或其权益的数量,合计达到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
43、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交易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
①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②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
③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④调整维持担保比例;
⑤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⑥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⑦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44、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如何处理?
投资者在融资融券期间,证券持有人的权益按“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客户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的原则处理。具体做法按合同约定的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