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哪些情形缩短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时间,加快退市速度?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净资产为负和累计成交量过低的两个退市条件下发生的退市情形缩短了退市时间。
(1)触发净资产为负退市条件的,一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为负,或者因追溯调整导致年度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暂停上市;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或者因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终止上市。
(2)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的退市条件下,一旦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情形的,将终止上市。
深交所提醒您:密切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可能存在的各种退市风险因素,谨慎交易,理性投资。